标志设计创意观

       创意是创造一个新的意念、意象和意境的艺术行为。也可以说是用一种独特的、全新的、情感化的艺术表现形式来诠释一种观念或思想。创意不再是艺术固有的范围,从一个小小的约会到一个大型活动,从一个小小的标志到一套大型的VI视觉系统,创意几乎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所有行为。

        对于潍坊标志设计来讲,创意就是设计师在创作过程中始终采用形象、情感,并通过联想和想象将对自己对事物的认识用新颖独到的艺术表现手段巧妙地展现给人们的过程。在这个创作过程中,创意是艺术化表现形式的创意,是艺术设计师通过艺术典型形象—意象的塑造,对创意主题内涵的概念进行视觉化表现(揭示属性)的过程。因此,标志设计创意必须具备两种能力特征。第一种是从事物的表面现象中总结出主题精神内核的能力;第二种是从平庸的表现习惯中挣脱出来,以独特的角度和新颖的艺术表现手法塑造一个全新的、出乎意外而又合乎情理的表达形式来传递这一主题精神内核的能力。设计创意与传统文化创意的区别在于设计的功能性更突出,目标指向更明确,多属于商业设计,它要求能够为广大的消费者所接收。